储为国计,备为民生,粮安天下。
储备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央储备为主、地方储备为补充的分级储备体制。
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是保14亿中国人饭碗的粮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有鉴于此,国家对中央储备粮的承储实施最严格的管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最新印发的《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为专门储存中央储备的企业,不得委托代储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仓储设施储存中央储备。
中储粮直属库点主要布局在各大粮食主产省份和重要交通线沿线和重要物流节点。依托这样一张网,可以高效服务国家调控需要,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响应、全网协同。
此外,粮食和储备部门还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监管:
1.对于已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中储粮集团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发现涉嫌犯罪活动要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储备的管理应当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严格政策性粮食管理,规定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以次充好、虚假轮换等,严禁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
中央储备粮,是指中央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国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中央储备粮:
(三)国务院认为需要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动用中央储备粮,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动用方案应当包括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央储备粮动用方案下达动用命令,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紧急情况下,国务院直接决定动用中央储备粮并下达动用命令。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中央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中央储备粮动用命令。
中央储备粮的最大作用是稳预期稳人心,重大突发事件下充足的储备能力是避免出现抢购囤积、市场大幅波动的“硬核”能力。而且储备粮的灵活吞吐,保证了国内粮价不大涨、不大跌,中国成为世界粮食市场的“安全岛”。